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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苗木網2012年1月4日最新資訊:2009年以來,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訂工作穩步推進、進展順利,經過了文本起草、立項、部門協調、座談、論證、調研、征求意見和反復修改過程,現已經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一審審議,進入省人大常委會二審立法順序,有望于2012年3月正式出臺。
2011年8月19日,云南省政府召開第6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條例(草案)并將草案依照法定順序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修訂工作正式進入省人大常委會立法程序。
云南省人大常委會一審前,省人大農工委組織召開了專家論證會和部門協調會,對《條例(草案)進行專題研究,聽取林業和法學專家及各部門的意見建議,同時,對玉溪、楚雄進行了立法調研,解基層森林防火工作的實際情況,征求了基層意見建議。經梳理匯總和認真分析,省人大農工委、省政府法制辦、省林業廳法規處和森林防火處再次對《條例(草案)進行了集中修改,形成建議修改稿,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一審審議。
11月21日,省人大召開省第十一屆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一審審議,會議認為,全面修訂《條例(草案)切實維護森林資源和生態安全,順利推進綠色經濟強省、森林云南、中國面向西南綠色生態屏障建設的有力保證,十分迫切、非常必要。目前,已結合局部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條例(草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并將就立法過程中各委員、專家提出的意見作進一步的論證、調研和協調,擬再作修改后,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二審審議。
新修訂的條例(草案)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森林防火工作管理體制、組織保證、防火宣傳、農事用火監管、森林防火專用車輛通行及法律責任,為進一步提高依法治火水平,實現森林防火工作法制化提供了法律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