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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屋頂綠傘,“瓶頸”需解決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鄭州早在1987年就對鄭州火車站地區的中州商場進行了屋頂綠化。但起個大早,卻趕了個晚集!如今,鄭州絕大多數樓房的樓頂還處于“荒蕪”狀態,與其他發達城市相比,仍處于初級階段。
據了解,2008年2月底,為推動屋頂綠化工作的開展,鄭州市園林局、財政局、規劃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推進鄭州市屋頂綠化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新開發的居住小區要積極開展屋頂綠化美化工作。老舊建筑在承載、防水和安全等方面允許的情況下,可適度開展屋頂綠化。對于申請房頂綠化的單位或個人,驗收合格后,原則上每綠化一平方米,財政補貼50元至100元。
“我們綠化自家屋頂,都是自費。還可以申請政府補貼?這個真不知道。”一位做過屋頂綠化的居民根本不知道有這個通知,更不知道向誰申請。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屋頂綠化沒有形成規模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支持不夠。不像國外一些發達國家專門制定了屋頂綠化相應的法律、規定和引導,實行強制或者鼓勵政策。二是資金不夠。三是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足。四是許多居民怕屋頂綠化加重建筑的負擔,不敢輕易進行。五是屋頂產權不明晰。
屋頂綠化成趨勢,“政府推動”是關鍵
在今年省“兩會”上,省政協委員翟建宏曾提出,政府部門在規劃建設中,應由政府補貼資金,在高層建筑推廣屋頂綠化。“政府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不少市民呼吁:屋頂綠化已成為大都市向“空中”要綠的一種方式,鄭州應盡快建立多個部門共同主導的協調機制,針對“樓頂綠化”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在新樓盤推廣屋頂綠化。
他山之石
杭州:要求新建建筑必須進行綠化。且樓頂綠化與主體建筑的設計、施工、驗收同時進行。
成都:12層樓以下、40米高度以下,建筑竣工時間在近20年以內、產權明晰、滿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中高層和多層、低層非坡屋頂建筑,都必須按要求實施屋頂綠化。
上海:2005年,就將屋頂綠化納入《上海市綠化管理條例》,要求新建的住宅和商務樓,必須在規劃之初做出屋頂綠化設計。因此,成為中國第一個以立法形式規范屋頂綠化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