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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行道樹被“砍頭”
“小區內的幾棵樹長得好好的,不知道誰請人把樹砍了。”26日,記者接到香格里拉小區一業主投訴。記者趕到現場看到,人行道兩旁有三株樟樹樹冠幾乎全部被砍除,而砍下來的枝葉雜亂的堆在小區綠化帶里。由于臨近下班時間,樟樹前聚的業主越來越多,不時有人發出嘆惜聲。
“我們和幾個朋友就是看中這個小區的綠化,才一起到這個小區買房住,沒想到還有人不喜歡綠樹,要砍樹。”武女士和丈夫剛剛下班回家,見此情形也大呼可惜。一些業主在仔細察看了被砍的樹后議論,被截枝的樹是否能夠存活。對砍樹業主的意圖,一位老者稱:這是二樓住戶所為,估計是嫌樹葉長得太密,擋了自己家的光。
公示欄貼出致歉信
由于未聯系上二樓住戶,27日,記者再次來到小區,只見小區大門口公示牌上張貼著砍樹住戶打印出的致歉信以及香格里拉服務中心的事件經過公告。
公告稱:“3月26日,小區有人在砍樹,發現是香格里拉8號樓2單元業主,私自砍伐公共區域人行道邊的三棵直徑12公分以上、種植了6年的樟樹,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勸說并制止,業主所請人員停止了砍伐……”
記者聯系到小區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業主事先未告知小區物業,引起部分業主反感,認為公共綠地被砍壞。在服務中心的交涉下,二樓住戶承認行為不妥并公開向業主進行了致歉。
在張貼的致歉信中,砍樹住戶稱:“本業主擅自委托綠化施工人員對三棵樟樹進行修剪整形,對各位業主的情感造成傷害。在此,對各位業主致歉……”在致歉信中,該住戶還承諾:“如果造成樹木不發新芽,可以按物業公司的要求再植同等數量的新樹。”
業主“跟帖”再起爭議
公開致歉并認罰,事件似乎平息。然而,記者昨日了解到,事件卻又起了波瀾。昨日,記者在現場看到,在砍樹事主的致歉信上,眾業主紛紛“跟帖”,有業主在致歉信上寫道:“你完全是在表功,這哪里是致歉?”對此,該小區徐姓業主發表了看法,“砍樹的住戶在致歉信里說是給樹整形,是希望今后樹更好看,請的施工人員是有正規綠化資質的專業人員。說這樣的話,的確不像是誠心道歉。”不過,他也表示,對部分業主過于極端的行為也不太贊成。
記者昨日與砍樹事主取得聯系。他解釋,砍樹有兩個原因,一是樹長得太高而且樹葉繁茂,客廳和一間臥室的光線完全被擋住。此外,夏天蚊蟲多,加上近來小偷翻窗行竊猖獗,樓前有樹不安全,為了財產的安全,所以請了專業人士砍樹。該業主表示,自己的行為確有不妥之處,但自己的采光權和生活確實因為公共綠化受到了影響。自己的采光權又有誰來維護呢?
依規行事法也容情
公共權益和個人采光權相沖突,誰該讓位?記者咨詢了宜昌市綠化管理部門、夷陵律師事務所童春初律師及三峽律師事務所律師趙銳。
城管局城監支隊督察大隊綠化聯勤中隊中隊長周衛國表示,經過現場查看,被剪枝的樹木存活應該沒有問題。另外經查證,當事人請去修剪樹木的人員確有綠化從業的相關資質。周衛國認為,砍樹行為違反了《湖北省城市綠化實施辦法》相關規定。但管理也并非沒有“人情味”,如果居民的采光、安全等權益確實受到影響,個人可通過物業到行政服務中心向城市綠化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核實后,相關部門可依據實際情況對其進行砍伐或移植。
兩名律師也認為,小區綠化屬于小區共有的財產,從權益上說高于私人的采光權,當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產生沖突時,私人需要讓位。其次,對于事主所說的影響到其個人的采光權,如果確實影響到當事人的采光權,也需要向小區物業部門反映后,依照程序處理,而不是私自砍伐。 金銀花的功效與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