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商鏈接 |
在國家林業局提出“十三五”林木種苗工作思路和目標任務后,各地積極謀劃全面推進落實新《種子法》,紛紛創新行動,以新作為引領全國林木種苗工作新航程,形成了建設工作提速發展的新態勢。
積極落實種苗各項扶持政策。全國13個省(區、市)建立了省級林木良種補貼制度。吉林省由林業廳與財政、發改等部門協調,對品種選育、生產、示范推廣、種質資源保護、種子儲備給予扶持,落實省級林木良種補貼制度,建立林木良種儲備金制度,建立國家林木種質資源設施保存庫(分庫)。廣東省落實省級林木良種補貼資金,與中央財政補貼資金形成合力,加強林木良種選育力度,加快建設良種基地。黑龍江省最近認定了22個保障性苗圃,對全省苗木生產進行統籌規劃,同時加強了良種苗木補貼項目監督管理。
加強林木種苗隊伍建設。河北、江蘇、廣西、海南、河南等省(區)已完成了委托執法工作。吉林省林業廳出臺文件,要求各地確定人員負責種苗工作,完成機構隊伍建設,如有未按要求完成任務的單位,年末主要廳領導將約談主要局長。
廣東省積極協調和指導市、縣林業主管部門建立健全林木種苗管理機構,盡快完成省、市、縣林木種苗管理機構委托執法工作。
加強《種子法》配套法規標準制修訂。全國14個省(區、市)以及龍江森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啟動了《種子法》地方實施條例或實施辦法的制修訂工作。四川省及時梳理并修訂完善林木種苗的法規規章和政策,針對現行種苗招投標體制嚴重制約林木良種推廣使用的瓶頸問題,力爭由省政府辦公廳盡快出臺《四川省林木種苗采購管理辦法》。廣東省將開展新《種子法》執法調研,積極推動《廣東林木種苗管理條例》及配套種苗管理辦法和行業標準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