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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昆明市召開國家森林鄉村創建工作推進會,吹響了“三年行動計劃”的集結號:年內將完成120個行政村(社區)的國家森林鄉村創建任務,到2022年達到300個。
開展國家森林鄉村創建工作是推進鄉村振興、促進鄉村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措施。國家森林鄉村認定標準包括鄉村自然生態風貌保護、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森林綠地建設、森林質量效益、鄉村綠化管護、鄉村生態文化6個方面25項指標。近日,昆明市已通過《昆明市國家森林鄉村創建工作方案》。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的國家森林鄉村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方案計劃,要在2020年至2022年用3年時間,完成300個國家森林鄉村評價認定的目標。其中,2020年度計劃完成120個行政村(社區)的國家森林鄉村創建任務。26日召開的國家森林鄉村創建工作推進會,正式吹響了創建工作的集結號。
“鄉村綠化美化與林業產業結合,實現大地增綠、產業增效、農民增收。”市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人介紹,森林鄉村建設是系統工程,在注重鄉土田園特色保留,以及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等人文歷史遺跡保護的同時,要根據鄉村地理位置、自然稟賦、生態環境狀況、產業發展需求等不同情況,結合特色產業發展,突出地方特色,發展特色經濟林、鄉村旅游、森林康養等產業,帶動農民就業增收。昆明市將通過以獎代補、先造后補等形式,引導支持村集體和農民自主實施國家森林鄉村建設,推進國家森林鄉村建設成果共建共享,鼓勵各地依托鄉村綠色生態資源發展森林鄉村旅游、休閑、觀光、康養等項目,吸引社會力量和社會資本參與國家森林鄉村建設。獲得“國家森林鄉村”稱號的行政村(社區)將獲得一次性資金補助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