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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林草資源管理,為解決好林草行政執法機構空缺的問題,普洱林草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有序開展林草行政執法機構改革,積極推動林草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完善林草行政執法體制機制,于2020年6月在市、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中心加掛林草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牌子,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林業和草原綜合執法工作。普洱市級成立林業和草原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編制由原來的12人增加到15人。各縣(區)均成立林業和草原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編制由原來的78人增加到115人。目前,普洱共有林草行政執法機構11個,執法隊伍130人。
普洱強化部門溝通協調,明確執法職責,厘清執法邊界,努力構建符合實際、權責統一、協同高效的林草行政執法體制機制,確保機構改革銜接階段執法工作不斷檔、執法人員不缺位。普洱林草部門和公安機關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林草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實行為期一年的林草綜合行政執法過渡期,所有林草行政案件均由林草部門執法人員承擔辦理。據統計,2019年10月-2020年10月,全市林草行政主管部門共查處各類林業行政案件1271起,結案1268起,結案率為99.76%。共處罰違法行為人1269人,收繳罰款506.5059萬元、沒收野生動物7只、沒收野生植物1株。
為確保森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護,普洱開展集中打擊破壞森林草原生態系統違法犯罪行為“百日攻堅”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林草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依法行使行政執法職責,維護林區平安穩定。
普洱將進一步加強林草執法隊伍建設、強化執法培訓、提高辦案質量,強化森林草原資源監管,依法打擊破壞森林草原資源行為。(雷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