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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洛陽市城市管理局獲悉,為進一步鞏固和提升洛陽市城市綠化環境,營造“愛綠護綠、抵制毀綠”的氛圍,全面提高城市綠化法治水平。6月1日至30日,該局將在“綠化專項治理月”期間,加大對城市規劃區內綠化違法行為整治力度,加強綠化管理監管執法。
重拳治理毀綠擅自占用綠地違法行為
對房地產開發公司在開發建設過程中,以建設施工道路出口和路口擴建施工、售房部廣場改造以及以盈利為目的其他毀壞綠化帶擅自占用城市綠地等違法行為。
對道路施工單位為趕工期,擅自毀壞綠化苗木、砍伐城市樹木,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違法行為。
對施工單位未經許可,在老舊小區改造中,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樹木、毀壞花壇建設停車場等違法行為。
對個體經營戶特別是廣告公司以樹木遮擋其門面或廣告牌,擅自修剪、砍伐城市樹木的違法行為。
綠地養護責任單位未按照養護技術規范對綠地進行養護管理。
養護管理單位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樹木,占用城市綠地的違法行為。
三步走全面摸底涉綠重難點問題
6月1日至10日,各中隊將按照安排由專人負責,對轄區內主次干道、街道、公共綠地以及小區綠化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將對巡查發現的情況建立巡查臺賬,對巡查中發現的違章、違法情況及時制止,對拒不整改和情況依法進行處理。
6月11日至20日,瞄準問題難點,全力攻堅推進。針對市民反映強烈、影響惡劣、多次違法的涉綠重點難點問題和毀綠典型案例,加強宣傳曝光力度。通過“現場直播”“以案說法”,給占綠毀綠不文明行為進行曝光。同時,向市民宣傳愛綠護綠法律法規和文明理念,努力構建“全民抵制占綠毀綠、綠化成果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6月21日至30日,在前期教育整改的基礎上,大隊將根據針對綠化違法情況進行分類處理,對于一些輕微違法行為且并未造成嚴重后果的相對人,主要以批評教育為主。對拒不整改、不按要求整改和嚴重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處理。對屢查屢犯的要在自由裁量權的標準范圍內頂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