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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清流縣嵩溪鎮在三明市率先推行鄉鎮林長制,有力推動了清流縣林長制工作全面開展。
一是成立一個組織機構。成立以鎮黨委書記和鎮長為林長、鎮黨政班子為副林長的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林長辦以及派出所、財政所、自然資源所等18個成員單位,形成林長牽頭負責、部門齊抓共管的生態保護格局。
二是配套兩支管護隊伍。為加強森林管護隊伍建設,嵩溪鎮在原有巡山護林中隊的基礎上,組建以鎮年輕干部為主體、以森林防滅火、防汛抗旱、應急處突為主要職責的應急救援分隊,今年以來共組織開展應急演練2次,確保日常管護有人干、關鍵時刻頂得上。
三是構建三維監管體系。為加強林業信息化建設,嵩溪林業站采購2臺無人機開展森林資源保護監督空中作業,結合全林護林員巡邏、“森林管護巡檢”網上平臺監管同步推進,真正構建“天上看”“網上管”“地下巡”的三維監管體系。
四是形成四級職責網格。結合實際地形,將全鎮林地劃分為20個片區,實行林長分片區負責制,形成“鎮級林長-副林長-村級林長-護林員”四級職責網格,做到黨政同責、一把手負總責、分管(包村)領導具體負責,并探索“林長+執法隊員+警長+法官”新舉措,將林長職責壓實到鎮、村,落實到山頭地塊,實現林長制管理網格化、區域全覆蓋。
五是健全五項保障機制。確保林長制工作有力推進,建立了聯席會議、信息通報、部門協作、工作督查、年終考核等五項制度。主動向社會公告林長名單,在20個片區分別設立林長公示牌,公開責任區域、林長、專業護林員信息,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讓林長制由全面落地轉向全面見效。
六是實現“六綠”發展目標。以林長制為抓手,聚焦添綠、復綠、管綠、用綠、活綠、享綠等“六綠”發展目標,做好嵩溪“綠色+”文章。截至目前,全鎮林地面積20.46畝,森林覆蓋率達72%,林木蓄積量135萬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