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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省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湛江市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方案》。
《方案》明確,分級設立林長。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設立第一林長、林長和副林長,分別由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有關負責同志擔任。村(社區)設立林長和副林長,分別村(社區)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社區)“兩委”干部擔任。構建以村級林長、基層監管員、護林員為主體的“一長兩員”森林草原資源源頭管護機制。各級林長實行分區(片)負責制。由各級林長組織領導責任區域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發展工作,落實保護發展森林草原資源目標責任制,市級林長負責區域已在《方案》中劃定!斗桨浮愤成立市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并確定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建立市林長制部門協作制度,確定市林長制成員單位名單及單位職責。
《方案》提出,力爭2021年年底,全市基本建立市縣鎮村四級林長體系。初步建立林長制相關制度,有計劃建設并推廣使用廣東省智慧林長綜合管理平臺,構建黨政領導高度重視、各部門協同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湛江林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到2025年,全面建成運行機制順暢的林長制組織體系,基本建立高質量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國土綠化和生態修復體系、現代林業產業體系、生態文化體系,每年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9‰以內,全市森林覆蓋率達24.8%、森林蓄積量達1689萬立方米。
《方案》強調,各級黨委、政府是推行林長制的責任主體。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抓緊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安排,狠抓責任落實。各縣鎮參照市的做法,成立相應的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組建工作專班,落實經費保障,建立健全各級林長制會議、信息公開、部門協作、工作督查、考核評價等工作制度。加強社會監督,進一步做好宣傳輿論引導,提高全社會對生態建設與保護工作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