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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選管理辦法》,為行業人指出了幾個方向。
《管理辦法》中稱,園林城市應具備宜居、綠色、韌性、人文等特點,相應的園林城市的評選標準也有調整。這是繼2017年之后,住建部再次對國家園林城市和國家生態園林城市評選標準作出調整,幾個重點調整值得大家關注。
城市綠化提質增量
評選標準中共設立4個底線指標:城市綠化覆蓋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公園綠化活動場地服務半徑和林蔭路覆蓋率。
這四個指標占評選總權重的28%,某一指標不達標,就不能參評園林城市,因此,底線指標在評選中非常重要。
與2017年相比,四個底線標準均有提高:建成區綠化覆蓋率標準從36%提升到了40%,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從8至9平方米/人,提升到了12平方米/人,公園綠化活動場地服務半徑從80%提到了90%,林蔭路覆蓋率的要求從70%提到了90%。
也就是說,未來城市對綠化的需求量還將繼續增大,行道樹、景觀樹的需求都將提升,對品質也有更高要求。
立體綠化潛力大
在2017年的園林城市評選標準中提到,要“因地制宜制定立體綠化推廣的鼓勵政策、技術措施和實施方案,且效果良好”,對立體綠化需要達到什么程度沒有硬性的要求。
修訂后的評價標準對立體綠化實施率做了明確規定:建成區內實施立體綠化的項目數量(個)占項目總數量(個)(考核項目為近3年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業建筑和市政交通設施)的百分比需高于10%。達到10%得5分,每低一個百分點減一分,低于7%不得分。
就是說,未來新、改建100個項目,至少要有7個項目涉及立體綠化,適用于立體綠化的植物生產、配套的設施生產企業將迎來很大機會。
濕地治理是硬指標
在新修訂的評價標準中,有兩個考核指標值得關注。一是建成區藍綠空間占比;二是城市濕地保護實施率。可見,對園林城市的評價正從單純的綠地建設向綠地和水域整體建設轉變。
建成區藍綠空間占比是指建成區各類綠地和水域總面積占建成區總面積的百分比。修訂后的標準中,建成區藍綠空間占比需超過43%。同時,標準中對建成區綠地率有單獨要求,不低于40%,對水域面積單獨占比沒有具體要求。
對濕地保護實施率的要求則為100%,也就是對建成區內城市濕地要全部實施保護。達到100%得5分,每低一個百分點減一分,低于97%不得分。
將水體面積納入評價標準,關注的是城市作為一個整體所發揮的系統性功能,對城市水環境的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水生植物生產、水環境治理領域的企業需要關注。
園林綠化工證書重要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是,新修訂的評價標準中,對園林綠化工持證上崗率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園林綠化工程中持證人員數量(人)應占該工程技術工種上崗人員總數量(人)的100%。達到100%得4分,低于98%不得分。
修訂后的標準要求全員持證上崗。讓專業的人員去建設城市,在建設、養護過程中都會更加科學、高效,保障景觀品質。
可以預測,景觀升級的趨勢會帶來更多專業人員的需求。未來,具備綠化養護專業知識,熟悉植物生長習性的專業人才地位會得到更多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