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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苗木網2011年4月18日資訊:開發商許諾小區綠化率高達50%以上,而業主入住后丈量實際綠地面積只有10.37%近日,北京新天第小區最后一批業主狀告北京金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綠地縮水案”二審開庭,北京市二中院將法庭臨時設在小區物業辦公室內。經過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終審維持了一審判決,開發商需向10名業主各賠償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賠償金。
據了解,此前業主李先生等人起訴稱,2001年,與金泰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新天第小區的房屋。購房時,金泰公司刊登的銷售廣告及宣傳資料上均寫明,小區綠化率在50%以上。但業主入住后,經委托丈量機構進行丈量,綠化率僅為10.37%業主們認為開發商構成違約,訴至法院。向陽法院一審判決,金泰公司向各業主賠償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違約金,金泰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庭審中,金泰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售樓廣告中提及的綠化范圍不只僅包括小區的綠化,還包括小區周邊的綠地。小區綠化覆蓋率和綠化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覆蓋率包括小區周邊的市政綠化帶,綠化率則是小區內的綠化面積與小區建筑面積的比例;煜吒拍钤诋敃r房地產銷售中乃至今年,都是廣泛適用的另外,對小區綠化率的描述也不可能對業主是否買房形成重大的影響。
而業主的代理律師則表示,如果依照對方的邏輯,應該把朝陽公園的綠化也算進來,開發商就可以在宣傳資料中說綠化率有1000%因此,將社區綠化包括了社區周邊的綠化即鄉村公共綠化的提法不能成立。鄉村公共綠化應由小區的開發單位代建,屬于政府對于開發建設單位的行政指令性指標,開發一個樓盤就應該在該樓盤紅線外做一些公益性的工作,不代表對商品房買賣合同負責。庭審后,還告訴記者,房地產銷售中,混淆小區綠化率和綠化覆蓋率是許多商家都用過的手段。就是先把購房者吸引住,等入住發現問題時,就用兩個概念來推卸自己責任。所以,購房者在購房時一定要注意辨別。
經過15分鐘的休庭后,二中院當庭宣判。法院認為,金泰公司在銷售廣告及宣傳資料中有關小區綠化率50%以上的內容具體確定,且對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及房屋價格確有重大影響,該項允諾雖然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但應視為合同內容。小區實際綠化率與金泰公司允諾的綠化率數值不符,金泰公司應該承當相應的違約責任,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聽到判決結果后,年近八旬的業主李大爺高興地鼓掌,一再感謝法院公正的判決以及現場辦案的司法為民舉措。太感謝法院和法官了把法庭搬到小區真是便民惠民,讓我能夠在家門口聽到好消息。
據介紹,該小區共300余戶,從2007年8月起,針對“綠地縮水”問題,小區的兩名業主率先在向陽法院起訴了金泰公司,隨后數百名業主展開“車輪訴訟”此次審理的10個案子是該“車輪訴訟”中的最后一批案件。此之前,已經有159份生效判決—金泰公司需要賠償每位業主1000多元到2000多元不等。目前,金泰公司已支付了賠償款約28萬元。
北京房協副秘書長陳志在法院判決后表示,開發商在樓盤廣告和宣傳資料里做出承諾,就應該履行相應義務。購房人在買房前還應仔細了解樓盤規劃信息,如發現開發商有虛假宣傳行為,可向主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