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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經社區協調,被拔除的樹木由物業種回去
昨日下午5時許,鄭州市北環和索凌路交叉口西約100米路北的裕華文苑小區院內,幾十棵樹木被連根拔除,躺倒在樹坑旁。但在其中一處樹坑旁,物業人員卻又將剛拔除的樹木種回去。咋回事兒?
據現場多名業主反映,昨日被物業拔除的樹木有石榴樹、桃樹、香椿樹等幾十棵。“這些樹都長了好幾年了,有些已經結果,拔了太可惜了。”業主們說,他們之所以在綠地內種樹,是因為上任物業負責人提倡并支持,“我們業主自個買了樹苗種上了”。
對此,該小區物業負責人則稱,早在3月21日,物業就已下發“通知”:“為迎接鄭州市創建衛生檢查,限毀綠地種菜、隨意栽種樹木的業主自本通知下發四天內自行恢復綠地。3月27日至28日午夜將聯合社區等政府部門集中清理侵占綠地種菜和隨意栽種樹木。”因該小區目前還未成立業委會,也沒有業主向物業表達關于清理樹木的看法,因此他們昨日統一進行了拔除。
“這些樹木參差不齊,十分影響整個小區的綠化環境和美觀。”相關物業負責人說,但因業主很不滿,在社區協調下,他們只好遵照業主意見,暫不拔樹。
“為讓小區綠地規劃達成一致意見,我們會再拜訪業主,對業主們做工作。”物業人員說,不過,小區綠地內業主種的菜必須清理。對于綠地不允許種菜,業主們表示認可,也答應會把菜地清理。
說法:市民看法不一,有贊同有反對
據了解,近年來,有居民利用小區內的綠地種菜、種樹,由此引發了不少鄰里爭執。
在采訪中,市民的看法不一。有人認為,若種的樹木不同,整體效果也不一,影響小區整體美觀,小區管理會顯得很亂;而有市民則認為,老人在綠地內種些桃樹之類的樹木,不但可以鍛煉身體,放松心情,而且也是另一種綠化。
執法部門:小區公共綠地,不允許擅自破壞
有關執法部門人員表示,依據《鄭州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條例》規定,禁止在綠地內種菜養殖、挖坑掘窖、采沙取土等有損綠化植物和設施的行為,依照相關規定,這些行為可給予警告,并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里的“綠地”包括居住區綠地(居住區管界內的公用綠地、宅旁綠地、公共建筑附設綠地、別墅庭院綠地和道路綠地等)。在綠地內種菜是一種毀綠行為,是不允許的。
律師:如何處理需全體業主共同決定
河南仟問律師事務所主任羅新建認為,部分業主私自在小區圈地,損害了其他業主的利益,這種行為是錯誤的。而物業出來制止,從動機上講,代表了大多數業主的利益,勸說制止當然沒問題。但是具體到這種做法,有可能激化矛盾。既然這個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他們可以請求所在街道辦事處出面協商解決。
也有律師認為,按《物權法》有關規定,小區公共綠地屬全體業主所有,如何使用應由業主共同來決定,單個業主無權擅自分配使用。業主在購房同時購買了有產權的綠地,即在業主名下的綠地,方可自由支配。因此,這件事還需物業和業主共同協商,在相關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解決。橡皮樹的養殖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