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商鏈接 |
郝家畔村由多個自然村組成,這些自然村均分布在幾條垣頭山梁上,當地七溝八梁水土流失嚴重。天洼村是其中之一,有20來戶人居住在垣頭,自然村底部溝坡全部被生態林覆蓋。2011年冬,郝家畔村干部組織人員在該自然村把成片人工林用電鋸推光頭的辦法砍伐,大約砍伐4天,當地村民義憤填膺地向中陽縣林業局、金羅鎮政府反映信息,這種大面積砍伐行為是否通過審批?此時,中陽縣林業局方才知道,并表示會同金羅鎮政府立即制止。同時,中陽縣林業局立即立案查處,原來中陽縣國土局根據近年中陽縣企業占地,為了占地和補償耕地達到平衡,于是國土局立項造地,選擇在金羅鎮郝家畔村天洼溝,村干部就組織人員無任何審批手續,于2011年10月3日擅自采伐集體林。據林業局現場勘察結果,集體林地內12厘來左右的柳樹共550株。信息員現場看到天洼溝內被伐的一片狼跡,這些碗口粗的柳樹鋸成長短一致,堆成方,與縣林業局統計數字基本相符,其他幼樹據村民估計千余株,橫七豎八隨處堆放,給信息員帶路的村民說毀林面積大約20多畝。中陽縣林業局以“中林發(2011)44號”文件的形式一邊向上級主管部門報案,一邊對本轄區護林員因沒有及時向縣林業局匯報造成的后果進行扣除一季度護林工資的處罰。
2011年11月信息員采訪了中陽縣林業局局長劉來旺。劉來旺任中陽縣林業局局長近8年,對國家涉林法律、政策了如指掌,特別是對造林工作任勞任怨,輕車路熟,中陽縣生態林面積已達到60%,中陽縣的綠化在全國榜上有名,劉來旺也當選為山西省勞動模范,劉來旺的事跡曾在國家級雜志《國土綠化》(2010年)第2期報道。劉來旺告訴信息員:改變林地用途,必須逐級通過林業主管部門審批,林地面積已納入國家林庫,郝家畔村純屬非法毀林,在宜林地即使沒樹也屬林地,可以逐年栽植,用通俗的話說,一個女人不生孩子但也是女人。
據了解,郝家畔村毀林事件已觸犯《刑法》,山西省森林公安正實施對毀林嫌疑人抓捕。
最近,信息員采訪了中陽國土局,王高局長對信息員大發雷霆,“我見過的大記者可多了, 想去哪反映就去哪反映,中陽縣的國土面積基本上栽滿樹,去哪里立項造地?”信息員說,那也得審批。最后王局長說,郝家畔村的毀林已經通過審批,當信息員提出要看批文時,國土局王高局長遲遲拿不出來……
究竟林業、國土兩部門熟是熟非,有待政策、法律的解釋。此次事件希望能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