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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國家下達珍貴樹種培育示范建設任務13.32萬畝(其中,新造10.62萬畝,改培2.7萬畝),中央預算內資金6250萬元,建設示范基地93個。2013年國家下達珍貴樹種培育示范建設任務13.22萬畝(其中,新造12.12萬畝,改培1.1萬畝),中央預算內資金6000萬元,建設示范基地102個。此次國家級成效考評,抽取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北、廣東、重慶、甘肅等7省(市)為考評地,共抽查了28個示范基地、64個小班,面積1.62萬畝。在考評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珍貴樹種培育示范建設成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按照事前制定的考評標準逐項打分進行考評。
考評結果顯示,2012年7省(市)示范基地建設績效評價平均分為81.7分,其中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平均分為6.6分,示范基地建設平均分為75.1分,整體考核評價為“良好”。7省(市)中,考評結果為“優秀”的是廣東省,為“良好”的有黑龍江、山東、河南、甘肅等4省,為“一般”的有重慶、湖北2省(市)。2013年7省(市)示范基地建設績效評價平均分為83.2分,其中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平均分為6.4分,示范基地建設平均分為76.8分,整體考核評價為“良好”。7省(市)中,考評結果為“優秀”的是廣東省,為“良好”的有黑龍江、湖北、重慶、河南等4省(市),為“一般”的有山東、甘肅2省。
從這次抽查的7個省(市)國家級考評結果來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一些共性問題。
一是責任意識淡薄,指導監管有待加強。主要表現為部分省、市、縣對珍貴樹種培育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統籌謀劃本地區珍貴樹種發展思路缺乏前瞻性,政策執行不到位;作業設計審批和上報時效性、規范性有待加強;對示范基地建設指導監管缺乏針對性;政策扶持力度弱、資金投入少,多元化參與投入的機制尚未完全建立。
二是建設水平偏低,質量成效亟須提升。有的林場外業調查走過場,作業設計有一定隨意性,造林地類、方式、樹種存在與實際情況脫節現象;個別林場使用種苗質量低、栽植技術不過關、管護能力亟待提高、補植補造不及時,成活率和保存率未達到要求。有的林場采取場外造林、合作造林的方式建設示范基地,對場外示范基地建設監管不到位。有的林場缺乏規范、標準的作業道和排灌系統等,基礎設施配套有待完善。
三是科技支撐乏力,成果推廣應用滯后。部分林場未開展珍貴樹種生理、生態等方面觀測記錄,與科研院所建立良種繁育馴化、栽培示范等方面的合作機制還需深化,相關管理和技術人員交流培訓次數不多,缺少強有力技術團隊支撐;新模式、新品種、新技術的總結、應用、推廣有待加強;示范基地良種壯苗選育和使用率低,標準化技術體系仍需進一步完善。
四是示范效應不夠,布局還需科學統籌。有的省(市)建設單位和地塊選擇沒有經過科學論證,將示范基地安排在規模較小、技術力量薄弱、管理水平較低的林場,建設成效、社會影響和輻射帶動等示范效應未能有效激發;有的林場將示范基地建在立地條件差、地理位置偏遠的區域,造林地塊分散破碎,優良品種和實用技術難以展示;有的林場未設置宣傳牌或設置標牌不醒目,宣傳展示作用未充分發揮。
從總體上看,這些年各省(區、市)的國家珍貴樹種培育示范基地都在有序建設和推進中,而且取得了初步效果,質與量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這是十分可喜的。但與此同時,我們還必須面對和正視上述問題和不足。尤其是在示范作用的發揮上,還遠遠沒有達到預期目的,這一點是十分遺憾的,也是令人憂慮的。發展國家珍貴樹種培育示范基地的根本目的是,要通過這些示范基地建設起到積極的示范推動作用,最終引領全社會重視珍貴樹種的培育和發展。各地應高度重視此次考評發現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規范管理,多措并舉、強化保障,以確保示范基地建設取得實效,從而輻射帶動全國珍貴樹種培育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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