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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澄江市林草局查處一起主動投案無證調運苗木案,涉案苗木28000株,貨值13.44萬元,收繳罰款1800元。
12月7日上午,張某到澄江市林檢站向執法人員投案稱,本人于2020年7月18日調運到澄江市,栽種在澄江尖山的一批火棘、爬山虎苗木,沒有辦理過《植物檢疫證書》,現主動投案,接受處罰,申請補辦檢疫手續。經澄江市林草局立案調查查明,張某于2020年7月18日,未經檢疫,未取得隨貨同行的《植物檢疫證書》,就擅自將高60-70厘米火棘苗木14000株、高30-40厘米爬山虎苗木14000株,合計28000株、貨值13.44萬元苗木,從宜良縣調入到澄江市,栽種在澄江撫仙湖徑流區植被恢復治理工程PPP項目尖山33小班,其行為違反了《植物檢疫條例》第七條之規定,已構成未依照規定調運應施檢疫的森林植物違法行為。澄江市林草局根據《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分)》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云南林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之規定,對違法人張某處予罰款人民幣1800元,責令張某糾正違法行為,今后不得再范。
處罰決定書送達后,張某已如數向國庫繳納了罰款,澄江市林檢站對涉案苗木依法進行了補檢,簽發了《植物檢疫證書》。
通訊員 句正平
編輯:楊希嫻
【來源:云南省林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