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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貴州省林業局為深化林業“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涉林營商環境,組織召開了林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專題會,協調經濟開發區涉林行政審批權限下放等問題。貴州省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繆杰出席會議并講話。貴陽市林業局,貴安新區、雙龍航空港經開區、貴陽經開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陽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行政審批的同志,省林業局機關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上,貴州省林業局政策法規和改革發展處介紹了當前林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情況;貴陽市林業局、貴安新區、貴陽市四個經濟開發區對下放的林業行政審批事項承接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擬申請下放的林業審批權限等進行了匯報;局機關各有關部門對林業行政審批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交流探討,并對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繆杰對下一步林業行政審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林業行政審批權限要“放得下”。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貴州省委 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強省會”五年行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精神,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將林業行政審批權限盡可能委托下放,做到“能放盡放”,助推經濟開發區高質量發展。二是承接單位要“接得住”。各經濟開發區要結合實際,提出下放審批權限的需求,對承接的林業行政審批事項的必要條件進行研究,確保接得住、管得好。三是加強服務與監管。局機關相關處室要對委托下放的事項加強指導監督,加大人員培訓力度,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及時研究解決審批權限下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承接有序、運行平穩,發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