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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區政府以建設“新螺螄灣國際商貿城”為由,聯手開發商對私營企業昆明市官渡區綠化公司苗圃基地實施野蠻強拆。據《時代周報》、《中國商報》、《京華時報》、《中國企業報》等數十賈媒體相繼報道,該苗圃基地是由云南富澳公司董事長戴志云租賃當地土地(使用期限分別至2025年和2030年12月),1992年8月注冊,歷經近20年發展起來的,逾38萬株苗木,180多個品種,其中名貴樹種50多個,苗木銷售覆蓋云南全省及周邊地區。在匆匆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昆明市官渡區政府便聯手開發商云南中豪置業公司,動用近百名城管執法人員保駕,組織逾千名民工野蠻挖掘,調集200多輛挖掘機、推土機、吊車、運輸車等大型機械參與暴力行動。被移除的苗木慘遭蹂躪,先“腦袋搬家”,再野蠻掘刨,較大苗木則直接用吊機“旱地拔蔥”。從2011年4月9日至6月6日,不足2月時間,一場由政府主導的野蠻拆遷戰爭大功告成。該綠化公司苗圃基地所屬的200多畝40萬株苗木被洗劫一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億元。
這叫什么行為呢?多篇相關評論多是從保護環保和綠化的層面上進行詬病和抨擊的,當然很需要。但我以為,更應該和必須從侵犯公民權利的角度來看待其危害性和惡劣影響。花木的“血淚”凸顯法律法規和“以人為本”理念被漠視被褻瀆被踐踏,凸顯公民財產權利被肆意侵犯!
《憲法》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物權法》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針對近年來一些地方在征地拆遷侵犯公民權利現象愈演愈烈,2011年5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開展征地拆遷制度規定落實情況專項檢查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切實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堅決制止違法強制拆遷、暴力拆遷,從源頭防范化解矛盾,做到依法、文明、和諧拆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緊接著,國土部通報幾起惡性征地拆遷事件,正面回應輿論關切,要求“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不得繼續實施征地拆遷”;中紀委、公安部、住建部等多部門同時密集發文,強調落實中央精神,嚴禁強拆強建。
至高的憲法,莊嚴的法律,嚴肅的中央政令,在昆明“權商勾結”的野蠻強拆者看來,一概行同廢紙,毫無警示震懾作用。他們一意孤行,該怎么惡霸還怎么惡霸,該怎么匪行還怎么匪行,該怎么傷天害理還怎么傷天害理,甚至連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張祖林的親自“叫停”都無濟于事。顯然,此惡行背后有更大的權力者在給力。昆明地盤上,最大的高權力者是市委書記,而頂著這個頂級“烏紗帽”的不是別人,而是“改革明星”仇和!在仇和主政下,發生什么樣的無法無天、無視民生、侵犯民權的暴行,都不稀奇和都很正常,因為這已是仇和的攫取政績的經驗、撈獲資本的訣竅。筆者深諳仇和政治走紅的軌跡。筆者曾經工作的地方與仇和主政的宿遷毗鄰,先后多次深入其治下“參觀學習”,親眼悲睹親耳慟聽過那里干群對仇和野蠻大拆大建、肆意踐踏民權的血淚控訴。此類慘狀凄情,當時有眾多媒體披露或轉載。譬如,2004年2月5日《南方周末》的長篇報道中有這樣一段記述仇和野蠻拆遷的文字:“鏟車、吊車開路,公檢法,加上沭城居委會的干部,一共出動了300多人,居民限時必須搬完,書啊、被子用被單一裹,被甩到門外,當時天下著雨……”“有個婦女的柜子太大了,搬不出來,鏟車上去了,轟,房子推倒了,埋在里面,這個婦女一下就昏了過去。”就此類事件,仇和卻反問記者:“不用強制力量行不行?”“中國要用50多年,走完西方300多年的路,怎么走?只能是壓縮餅干式的發展。”
馬克思說:“正當的目的不能用卑劣的手段來實現。”“壓縮餅干式”的手段,無疑是卑劣的!無論仇和將其發展的目的宣揚得多么堂皇政治,其“政績”如何矚目顯赫,都是不應該和不值得肯定的。因為任何發展任何政績,都要必須以百姓的幸福和尊嚴、社會的公平正義、民眾合法權益的維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名雜文家、政論家、矛盾文學獎得主鄢烈山先生,曾針對仇和的“鐵腕暴政”,在媒體上公開指責并呼吁:“仇和干的不少事是嚴重侵犯人權的。”“我們不需要仇和,21世紀的中國不需要仇和式的強人,不管他使沭陽縣、宿遷市的經濟指標發生了多么大的變化!”2008年4月,在仇和榮升昆明市委書記百日之際,香港鳳凰衛視邀我做客評論“仇和新政”,我當時就結論:“事實充分證明,仇和是一個酷吏!”并預言:“如果仇和不吸取宿遷惡政的教訓,繼續"尚打傘",無法無天地狂追"政績",反科學地野蠻發展,必將給昆明帶來更大的折騰和災難!官渡區綠化公司苗圃基地慘遭洗劫,就是驗證之一!
唐人杜荀鶴《再經胡城縣》詩云:“去歲曾經此縣城,縣民無口不冤聲。今來縣宰加朱紱,便是生靈血染成。”細讀這首古詩,可以品出些許仇和的升遷奧妙。他由沭陽縣委書記晉升宿遷市書記、江蘇副省長、昆明市委書記,去年底爬至云南省委副書記。其實,他始終都是被“帶病提拔”的。日前,老夫故地重游,再訪宿遷,雖十多年過去了,百姓依然忿忿詛咒仇和的殘酷,說他步步高升,是因為老天爺打瞌睡,相信老天爺總有睜眼的一天。正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篇末回到官渡區綠化公司慘遭侵權的問題上來。面對非法強拆的侵害,該公司以社會穩定為重,最大限度地克制,約束員工過激情緒,“束手就劫”,難能可貴!但是,決不能“打掉牙往肚里咽”,而要積極依法正當維權。要相信,不管地方“權商勾結”如何張牙舞爪,不可一世,其瘋狂惡力畢竟有限,它不可能要鉗制普天下,更不可能要挾最高層。作為受害者現在亟須要做的,不是泣傷悲哀地自認倒霉,是堅持持續向上申訴鳴屈,尤其要抓緊進入司法維權訴訟程序,以免超過訴訟時限。
竇娥之冤,在皇權時代,尚可得以昭雪;在民主法治成為主旋律的今天,官渡區綠化公司被“打掉的牙齒”終究會吐來的,依法獲取合理賠償,并使違法侵權的作惡者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