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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村5畝樹苗被福山村民拔光
近日,記者前往多次發生毀苗事件的文昌市文教鎮坡柳村了解情況。文明經濟社一隊隊長陳林說,坡柳村下轄文明、福山等幾個經濟社,兩經濟社在俗稱“后坑尾”的地方,共有一塊面積約100畝的土地,歷史上一直由文明村(經濟社)村民耕種。
陳林說,2008年8月份,文明村村民剛在后坑尾栽植的5畝多羅漢松、木麻黃等樹苗就被福山村(經濟社)村民拔光。就此,2008年9月25日至9月27日,在文教鎮土地管理所主持以及坡柳村負責人見證下,文明、福山兩經濟社負責人達成了《土地權屬爭議案件調解書》,10月9日文昌市國土局蓋章予以確認并備案。原本以為事情到此圓滿解決,沒料想,2009年7月15日下午2時50分許,文明村村牌以及部分公共設施又被福山村民毀壞。
記者了解到,文教派出所受理此案并介入調查和處理。2010年12月21日文昌市法院受理了文明村的訴訟,并交由文教法庭開庭審理,但因2011年下半年福山村民又提起訴訟,以至案件審理中途擱淺,至今尚未開庭。
文昌市法院判決國土所調解無效
福山經濟社負責人陳玉農在記者采訪時說了他們起訴的原因。陳玉農說,《土地權屬爭議案件調解書》是無效的,因為調解內容明顯對福山村民不公,它是坡柳村原書記梁某事先拿著空白的《調解書》讓福山村負責人簽名、借走福山村公章后在空白《調解書》上填寫好內容,然后加蓋公章的情形下產生的。土地調解之事涉及全體村民利益,但調解一事未經村民會議討論和通過,事后也未得到村民會議追認,因此無效。2011年下半年170余名福山村民聯名訴至文昌市法院,請求撤銷《調解書》。
記者了解到,2011年12月文昌市法院駁回了福山村民的訴訟請求。福山村民后向省一中院上訴,2012年3月份省一中院撤消了文昌市法院的一審裁定并發回重審。文昌市法院重審查明,沒有證據證明《調解書》系作偽情況下產生,福山村該請求不予認定。但蹊蹺的是,今年1月14日文昌市法院仍重新判決《調解書》無效。
陳玉農向記者介紹了不久前發生的一件事情:福山村民在后坑尾栽植的幾畝苗木被文明村村民毀壞拔光。對此,文明村村民說,福山村栽植的那些苗木,系在沒有任何爭議的文明村的土地上栽植,文明村村民當然可以將那些苗木拔掉。
屢發毀苗事件讓村民不敢再植樹
對于《土地權屬爭議案件調解書》被文昌市法院判決無效一事,文昌國土局辦公室負責人表示,國土部門調解經過了雙方經濟社法人代表簽名,系真實意愿的表示,同時經過了鎮、市兩級國土部門的確認,具有法律效力,他也很是不解,國土部門的調解,為何法院就輕而易舉地將它推翻了。
文明村一位村民告訴記者,現在正值3月份,是植樹的好時節,5年前發生的文明村5畝苗木被福山村民毀壞的事件,讓他至今不敢到后坑尾植樹造林,他擔心再次遭到福山村民報復。文明、福山兩村隸屬于同一個村委會,本是傳統意義上的“兄弟手足”,但多年來卻屢屢發生相互毀壞苗木的不愉快事件。這讓大家情何以堪?他希望兩村能就此停止訴訟,不要兄弟相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