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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樓盤)為民林木種植有限公司負責人說,2010年自己公司在祿勸縣政府領導的招商引資下,進駐當地發展核桃樹苗改良培育項目。然而現在因自己沒拿到招商引資框架協議書,政府不承認公司的“招商引資企業”身份,“如今數百萬株苗木無法完成嫁接工作,面臨上千萬損失,就連200名工人的工資也無法發放。”
而對于此事,祿勸縣副縣長昨日回應說,對方提供不了、也并沒有與政府簽訂招商引資框架協議書,“如果公司要解決問題,還是得依法依規按公開招投標來處理”。
公司
幾年前就與政府合作 如今身份被否
昨日,昆明為民林木種植有限公司法人錢鑫介紹,2010年9月份,公司根據當年祿勸縣縣政府招商引資的條件,應完成四項項目工作,其中包括:祿勸縣110萬畝核桃種植的核桃苗供應;由公司全額投資改良祿勸縣境內所有野生核桃;在祿勸縣投資建設年產3000噸的核桃深加工廠一座;完成云龍水庫退耕還林的核桃種植任務。
當年10月份,縣政府組織林業局開會,給企業選好種植地址,其中就有祿勸縣屏山鎮發明村委會150畝左右山地和翠華鎮翠華鄉350多畝土地,“到2013年時,林業局還給我們公司返還了67萬多元的租地資金。”
但公司的“招商引資企業”身份,現在縣政府和林業部門并不認同。昨日錢鑫表示,身份認定問題使企業產生一系列問題的責任也無法明確,“如果政府還愿意讓合作繼續下去,就應該在樹苗嫁接過季前下達嫁接任務,根據周邊行情價格來采購;或是將項目開展后,企業投資的資金進行清算,結束項目進行”。
500萬株苗木未嫁接 面臨千萬損失
在一份2013年1月6日《關于昆明為民林木種植有限公司100萬株核桃苗木詢價采購的會議紀要》的文件里,記者看到上面明確寫著:昆明為民林木種植有限公司屬于祿勸苗木基地建設招商引資企業。
公司方稱,當時與祿勸縣政府簽訂的招商引資框架協議書一直在擬定中,“從2010年到現在,我們公司一直都在找林業局和縣政府要這份協議書,但是對方一直以領導還要協調等為由并沒有給我們。”
公司負責人錢學龍表示,2012年林業局曾給公司返還了67萬3千余元租地資金,也說明公司是招商企業,那么當地政府部門就應該給公司安排下達生產任務。目前,公司2013年種植的近500萬株苗木至今仍在地里。“林業局也沒有給我們生產計劃,導致我們不敢嫁接。”錢學龍稱,如果按實生苗出售,公司將損失1000余萬元。
“如果不賣,我們工人的工資就沒法發放。”錢學龍還表示,目前公司還欠將近200名工人的100余萬工資。
政府
林業局:當年幫企業征地 是出于好心
昨日,祿勸縣林業局副局長王杰介紹說,昆明為民林木種植有限公司并不是招商引資企業。
王杰表示,2012年縣政府決定采取兩種方式采購苗木,一種是公開招投標,另一種則是針對昆明為民林木種植有限公司而采取的詢價采購。最后為了服眾,也是按公開招投標的價格向昆明為民林木種植有限公司采購的。
對于林業局給公司征地一事,王杰稱這是林業局出于好心才幫助企業。而關于“返還地租”,王杰解釋說,這是2013年縣上為了解決當年30萬株苗木種植任務,所以政府無償出了67萬3千多元給企業。
“目前林業局里給出的意見是,讓公司參加近期縣里面的公開招投標。”祿勸縣林業局負責人王杰說,公司是因為管理經營出了問題,與林業局沒有關系。
而錢學龍表示,這個意見一是違反了當時政府承諾的“詢價采購”原則,另外公開招投標要求是按最低價采購,“我們公司的苗木是在高寒地區培育,相比外地調運進來的苗木培育成本更高,損失也就會更大。”
副縣長:公司并未與政府簽訂框架協議
昨日,祿勸縣副縣長錢樹森介紹說,由于自己2013年11月份才接管這項工作,所以并不清楚該事件的詳情。但他同時表示,事前公司一方也并沒有與政府簽訂招商引資的框架協議。
錢樹森稱,1月6日公司又與縣政府進行過溝通,政府給出的意見是,首先由企業拿出解決意見,再做商議。“這件事情,縣里面將遵循依法依規的原則處理,最終的決定也將依據縣采購辦的意見為準,同時還要遵循低價中標原則。”錢樹森說,林業局都是按省標苗木標準執行,“不管是1年還是2年,只要符合這個標準的苗木我們都要。”
對于公司提供的會議紀要證明,錢樹森表示,會議紀要只管當年,不能長期生效,“所以該林木種植公司并不能證明自己是政府招商引資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