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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振偉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農委副主任委員,長期從事中央政策和三農問題的研究工作,既是此次《種子法》修改的領導者、組織者,也是主要起草者和決策者。在專題講座中,劉振偉以《完善種業法律制度 全面推進依法治種》為題,從完善種質資源保護制度、完善種業科技創新制度、完善品種審定登記制度、完善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制度、完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和質量管理制度、完善種業安全審查評估制度、完善轉基因品種監管制度、完善種子執法制度、完善種業發展扶持保護制度、完善法律責任10個方面對新修訂的《種子法》進行了詳細解讀,贏得了現場熱烈掌聲。
張建龍說,劉振偉副主任圍繞新修訂《種子法》的專題講座,主題鮮明、內容豐富、分析透徹,具有很強的思想性、理論性和指導性,對于廣大黨員干部準確把握《種子法》的指導思想和實質內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張建龍指出,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林木種苗事業的發展。新修訂的《種子法》,全面貫徹了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發展現代林木種苗事業要求,立足于提升我國林木種苗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對林木種質資源保護、育種創新體制機制、品種審定與保護、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林木種苗市場監管等進行了全面規范,目的是構建科學、合理、健全的林木種苗法律制度。
張建龍指出,《種子法》的修訂,進一步明確了各級林木種苗管理機構法律地位,賦予了林木種苗管理機構受林業主管部門委托行使行政執法權;完善了林木種子扶持政策,并將林木種子采種機械納入農機具補貼范圍;加大了對林木種質資源的保護,完善了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標簽、檔案、品種審定與保護、質量監管等制度,充分體現了林業生產特點,反映了林業以及林木種苗生產一線的呼聲,極大地保護了林農利益,是今后一個時期林木種苗發展的遵循和依據,必將極大推動林木種苗工作走上新的臺階,激發林木種苗發展新活力,從而促進林業建設發展。各級林業部門要抓住機遇,以此次《種子法》的修訂為契機,下大力氣認真學習貫徹,大力宣傳培訓,完善配套法規,加強機構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種苗行為,為林業建設創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
國家林業局黨組成員陳述賢,副局長劉東生,局黨組成員譚光明,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專職副總指揮杜永勝,局總經濟師張鴻文出席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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