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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9月13日訊(通訊員沈朝霞 記者金文兵)9月13日,武漢市生態環境局蔡甸區分局執法人員回訪發現,歷經今年夏天的高溫“烤驗”后,武漢繞城高速公路(京珠高速蔡甸段)一處林地上,2年前補種的苗木長勢良好。
9月13日,生態環境工作人員正在查看補種的香樟生長情況。 通訊員沈朝霞 供圖
這片苗木的來歷很是特別。2020年5月12日,這里發生一起車禍,一輛汽車上載運的危險化學品發生燃爆。事發后,生態環境部門迅速采取應急處置措施,控制化學品帶來的次生污染,同時依法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肇事單位因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了48.8萬元,這些費用主要用于此處綠化苗木的恢復。
隨后生態部門委托第三方生態綠化公司進行苗木恢復,補種了香樟和常青藤等綠植,完成了生態環境修復,并進行后期維護。生態部門還持續進行回訪,了解事故現場植被恢復情況。
“生態損害賠償,是為了讓制度長出‘牙齒’,讓‘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基本原則落到實處。同時,生態損害賠償,又不僅僅是一次簡單的賠償,它的落腳點還是為了保證對受損生態環境進行持續修復,并取得實效。”市生態環境局蔡甸區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18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編輯: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