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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苗木網2010年10月25日資訊:近日,龍山辦王埠莊村一林木種苗經營戶來到林業局林業站申請辦理了新的林木種苗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日前,為規范林木種苗市場,文登市林業局進行了摸底調查,督促生產經營戶及時操持或補齊“兩證”
根據《種子法》規定,林木種苗從業者必需申領林木種苗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后,才干從事種苗生產經營活動。然而,仍有個別經營者無證生產經營,導致市場上的林木種苗質量整齊不齊,給投資者帶來損失,也給林業經濟和生態建設帶來危害。
為了進一步落實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制度,凈化林木種苗市場,文登市林業部門近期對全市的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進行了摸底調查,調查內容主要包括經營地點、規模、樹種、技術力量及是否操持生產經營許可證。檢查發現,不少經營者未辦理“兩證”或“兩證”已過時效期。對此,文登市林業部門一方面加強宣傳,增強他對種苗生產經營許可制度的認識,另一方面對局部生產經營者進行培訓,增強他生產、檢驗等技術素質。
林業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林木種苗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是林木種苗經營者必須持有的兩個證件,對于違法生產經營業戶和無證生產經營的將根據《種子法》依法處置。據介紹,需要操持“兩證”生產經營單位或個人可到所在鎮(辦)林業站提交申請資料,林業部門核實批準后,即可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