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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明確,到2022年,以林業股份合作制為主導的林業經營體制基本建立,以林地經營權為核心的林權流轉機制基本健全,以林權抵押和擔保為基礎的林業金融體系基本形成,全面完成林業審批制度“最多跑一次”改革,實現林業資源持續增長、森林質量明顯提高、農民林業收入顯著增加、生態安全有效保障的目標。
《意見》就如何有力推進全省林業綜合改革,提出了五大工作任務:一是強化集體林權權益保護。要穩定集體林地承包關系、推進經營權流轉證制度、完善林權權益保護政策。二是引導集體林適度規模經營。要引導林地經營權股份流轉、培育壯大現代林業經營主體、支持發展綠色富民產業。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要推進林業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建立林業金融定向激勵機制和風險緩釋機制、建立健全林業投入機制。四是實施森林分類管理經營。要推進林木采伐改革、推進公益林科學經營、加大森林資源保護力度。五是提升管理服務水平。要優化管理服務方式、強化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快建設現代國有林場。
《意見》深入貫徹中央部署精神,著力探索創新,推動改革落實,更加精準對接我省林業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推進林權流轉走在全國前列。文件明確允許生態公益林和自留山以轉包、出租、入股等形式進行流轉,流轉的林地經自愿申請,可按規定頒發林地經營權流轉證。
二是對現代林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空前。人才培育方面,支持大學畢業生等從事現代林業,培育一批“林創客”。用地政策方面,對實施林業規模經營的流轉林地,按規定允許不超過3‰的林地用作林業設施用地。
三是對林業綠色金融體系又有了新的探索。文件指出在推進公益林補償收益權質押貸款等金融產品的基礎上,要研究探索碳資產抵(質)押貸款。
四是首次提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激勵政策。文件要求對在林業信貸投入、林業金融服務創新等方面表現突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同等條件下,在監管評級、分支機構設立、新業務準入等方面實行政策傾斜。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要制定進一步完善林業綜合改革的實施方案,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林業綜合改革;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總結推廣成功的改革經驗,推動林業綜合改革各項措施的落實。各級相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合力支持林業綜合改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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