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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組首先來到鎮產權交易中心翻閱安樂村景觀綠化工程項目實施情況。按照記錄,該村2021年建設了村民公園項目,項目采用的苗木品種是冠5米、高6米的桂花3株,直徑15公分的丁香46株。
“請問村民公園是什么時候建成的,當時種了什么苗木您還有印象嗎?”隨后,調查組來到安樂村向當地村民了解情況。
“這個村民公園三年前就建好了,一直種的就是這些苗木吧。”據村民反映,這個村民公園2019年就已建成,且一直種的是丁香。調查人員現場查看發現,該村民公園不僅沒有桂花樹,且丁香只有12株,遠少于登記的46株。隨后,調查組找到安樂村黨總支書記李某核實情況。
“你們村村民公園什么時候建的?綠化工程是什么時候實施的?”調查人員開門見山。
“好像是2019年下半年……”李某有點支支吾吾。
“那為什么你們報到鎮產權交易中心的是2021年工程?為什么實際種植的苗木與登記的相差這么大?”面對調查人員的追問,李某不得不和盤托出。原來,當時安樂村錯過了綠化工程申報時間,考慮到季節因素,就先行實施了綠化工程項目,但因為招投標手續不完善,無法正常報支工程款。拖到2021年下半年,工程施工隊一直追要工程款,于是想出了虛列綠化工程手續報支舊賬的“招數”。
村黨總支書記李某與其他村干部商定,根據2019年的工程造價,通過湊足金額的方式確定苗木品種、規格和數量,偽造新的綠化工程報支費用,用于支付之前的工程款,所以就出現了苗木品種張冠李戴的情況。
最終,該村黨總支書記李某、副書記夏某、村原會計楊某等3人分別被立案查處。結合景觀綠化工程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問題,泰興市紀委監委深入開展“清風行動”,督促職能部門、鄉鎮(街道)進一步完善小型綠化工程招投標管理、園林綠化養護管理等制度,讓綠化工程變成廉潔工程。(戴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