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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苗木網2011年6月20日訊: 居住區公共綠地人均面積不低于1.5平方米,小區綠地率不低于30%綠化用地面積、位置應在規劃圖中明示。昨日,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獲悉,廣州市綠化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即日起在網上征求市民意見,意見征集截止7月10日。
草案規定,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按規劃布置配套綠化用地,綠地率應當符合下列規定:高等院校不低于40%賓館、體育場(館)等大型公共建筑設施及文化娛樂設施,建筑面積超2萬平米的不低于35%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30%居住區、居住小區和住宅組團,不低于30%舊城改造區及城中村的不低于25%
草案還要求,街(鎮)應當依照全市綠地系統規劃要求建設社區公園;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的建設,應以植物造景為主,適當配置園林建(構)筑物等設施;新建、擴建道路應當種植行道樹,同一道路的行道樹應當有統一的景觀風格。
草案規定,居住區、居住小區建設工程綠化用地的面積和位置應當在房屋買賣合同所附的小區布局規劃圖中予以明示。
根據草案,古樹名木、古樹后續資源實行分級維護。具有歷史價值、紀念意義或者重要科研價值的名木以及樹齡超300年的為一級保護;樹齡在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為二級保護;樹齡在80年以上100年以下或者胸徑八十厘米以上的后續資源為三級保護。
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對古樹進行普查、鑒定、定級、登記,并建立檔案,設立標志;古樹名木經市人民政府確認后,向社會公布。
苗木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