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商鏈接 |
597苗木網2011年9月2日訊:昨日,市園林局公園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園治噪相比過去已有很大改觀,但在罰款和取證方面難度很大。
去年10月1日,新的武漢鄉村公園管理條例》實施,對噪音條款作出修改,明確園林部門為治理公園廣場噪音的責任主體。并規定,違規后經責令仍不改正的可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此次出臺的暫行規定是對管理條例中關于治噪內容的進一步細化。
該負責人表示,從昨日的現場探訪看,解放公園晨練噪音已由原先最高119分貝降至目前的最高80分貝,中山公園晨練團隊也基本能準時收工,但是市民并非都能理解。公園雖然是公共活動場所,但也有一個底線,就是任何活動不能影響周邊居民休息,要兼顧大家的利益。市民在公園內既是享受者,同時也是被約束者,出臺這個規定不是禁止大家健身、娛樂,而是一種規范和引導。
公園處人士坦言,對于罰款的規定,執行中難度很大。對于超標且不聽勸阻的就要開罰單,但我缺乏強制性手段,不認罰,也沒辦法。目前的手段還是以勸說為主。此外,該人士透露,園林曾與環保部門協商,用噪音儀現場測試過程中,如果晨練者不認可結果而發生沖突,可通知環保部門到現場。但是跳舞或打陀螺的聲音忽大忽小,可隨意調高調低,存在取證難問題。
該人士表示,非常期待環保、公安和園林一起建立噪聲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對噪聲管理,各負其責,出臺具體細則,對于難度大的則采取聯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