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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苗木網2011年10月27日訊:將公家樹移至公家地里栽,看似非常正常的行為,但事實上卻是盜竊財物。肥西縣紫蓬山旅游開發區甲塘村村民張某、吳某就因耍聰明實施這樣的行為,分別被肥西縣人民法院判刑并處以罰金。
去年底,肥西縣紫蓬山管委會開展
今年3月,村民張某認為此項承包政策有利可圖,便向吳某提出要二人共同承包,并提議把屬于國有資產的紫蓬山管委會甲塘村小唐山上的樹木移到所承包的空地上種植,吳表示同意。后兩人進行了籌劃與分工,由吳負責找人挖樹,張負責帶人具體實施。今年3月張帶工人先后將小唐山上的70棵紅葉李和165棵香樟樹盜走,并移至兩人所承包的環湖路兩側種植。正當他運送所盜得的樹苗時,被警方當場抓獲。經鑒定,張、吳二人所盜竊的樹苗價值95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