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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二審宣判了首例大氣污染責任糾紛案件,改判由江西鷹鵬化工有限公司賠償江西星光現代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因廢氣污染導致的苗木損失136萬余元,這個數額是一審判決賠償額的8倍多。這是江西法院加大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力度的一個縮影。
據介紹,近三年來,全省法院在環境資源審判體制機制建設、機構隊伍配備、理論調研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2015年9月,經江西省編辦批準,江西高院掛牌成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庭,隨后九江中院設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庭暨西海巡回法庭。截至目前,江西已有10個法院成立了專門審判機構或合議庭。
另外,2013年以來,江西法院共審理環境資源刑事案件585件,1027人受到刑事追究;審判環境資源民商事案件3077件,及時制裁環境資源侵權行為;審理環境資源行政案件268件,監督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環境資源保護職責。其中,環境資源民商事案件收結案增幅明顯,2015年全省環境資源民商事案件收案數量同比增長49.8%,結案數量同比增長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