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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旁聽庭審活動讓我很受教育,亂砍濫伐不僅要被追究刑事責任,還要承擔生態修復的民事責任,以后確實要轉變思想,不能再亂砍濫伐了,要保護好我們的綠水青山。”澧縣甘溪灘鎮東門村村民孫某某說道。
6月21日上午,陳某某盜伐林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澧縣甘溪灘鎮東門村村委會公開審理,來自甘溪灘鎮、火連坡鎮人大代表及當地村民約50余人旁聽了庭審。這是法院人大代表聯絡站成立暨縣人大“百名代表聽庭審 百名代表助執行”行動啟動以來,第一次組織到村里開展旁聽庭審活動。此案也是澧縣人大常委會探索“生態環境法制監督+林長制”的創新舉措,助力構建“公益訴訟+生態修復”的司法模式,共同推進全縣生態環境資源保護。
本案中,2021年以來,陳某某多次利用電鋸在澧縣甘溪灘鎮東門村5組的山上,盜伐周某某等人自留山的闊葉樹31株、馬尾松156株,采伐總蓄積27.0112立方米,采伐總材積18.054立方米,造成了大量森林資源被毀損,破壞了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最終,法官當庭作出判決,判令陳某某自判決生效后一年內履行被毀損林地的生態修復義務,原地或異地補種針葉樹苗木780株,闊葉樹苗木155株,針闊混交,并達到林業主管部門的驗收標準,對栽植后苗木進行管護;如不履行生態修復義務,則承擔代為履行的費用4135元。
巡回審判結束后,人大代表聯絡站召開評議會。案件的主審法官和到庭支持公訴的檢察官對代表提出的問題判后答疑。
該案是澧縣首例采取在案發地公開審理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目的是通過該案庭審,教育警示廣大人民群眾。
來源:澧縣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