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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苗木網2011年5月14日新聞:5月初,一則整治沿江碼頭的通告見諸報端后,引起市民對沿江碼頭現狀的關注。特別是隨著哈市首屆濕地旅游節開啟在即,數條水運航線更讓市民充溢期待。然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沿江碼頭缺少統一規劃,隨意濫建、無序經營等現狀,無疑給哈市沿江風景抹黑不少。
10日,記者來到松花江九站街附近的一個碼頭集中處。江面上帶有碼頭字樣的停靠站一個連著一個,顯得江面秩序混亂。記者看到有的碼頭旁停放了一些破舊的小型船只,船體銹跡斑斑,有的裝載著廢舊物品,顯得臟亂不堪。一位想要過江的游客告訴記者,已經問了好幾家碼頭,都說是自用的根本就沒找到過江的輪渡碼頭。
隨后,記者又來到道外區北七道街附近的碼頭集中地。剛一靠近,就被幾名婦女團團圍住,問是否坐船,記者百般推辭才得以解脫。記者看到此處松花江沿岸的局部樓體已經破舊不堪,岸邊幾名占道商販正在叫賣,不遠處的一個貨運碼頭內,貨物隨意堆放在岸邊。附近居住的于先生說,這個貨運碼頭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了亂糟糟的特別臟。
隨后,記者又走訪了道外區北五道街及北十八、北十九道街等沿江碼頭。所到之處都是一派雜亂無章的景象。
據悉,目前,哈爾濱松花江沿岸公路大橋至松浦大橋段,共有碼頭67處,分布較為密集的區域為經緯街北端、九站街北端、道外北五道街等,分為專業管理碼頭、經營碼頭、自用碼頭及貨運碼頭。根據《黑龍江省港口管理條例》規定,港口所在地市(地)縣(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負責本轄區港口的行政管理工作。那么,哈市交通運輸部門如何對碼頭進行管理呢?
據哈市交通局運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處只負責旅游客運船舶的管理,不負責碼頭的管理、審批等相關工作,該局公交管理處負責江上輪渡碼頭的管理工作。而哈市交通局公交處江上管理站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一直以來,都是負責哈市經營性碼頭的管理工作,其他碼頭基本上都是自管。當記者問到經營性碼頭是如何審批和收費時,該負責人表示,這些經營性碼頭早就有了當初也沒審批,什么費用都不用交。而在此之前,一位從事輪渡營運的內部人士卻告訴記者,碼頭不是誰都可以建的必需要先向交通、客運等部門交泊位費,而且還要定期交管理費。
隨后,記者采訪了哈市環境整治辦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介紹,近期他對哈市沿江碼頭的普查中,哈市海事局、交通局、水務局均表示,對江南、江北67個碼頭未發放過任何許可審批手續,現有碼頭系多年遺留下來的
省一位航運專家認為,省1996年就出臺了港口管理條例,2010年進行了重新修訂。條例對于港口的責任主體,規劃、建設、生產等方面都作了詳細規定。根據規定,哈市交通運輸部門就應該是碼頭管理的責任主體。私建濫建的碼頭及管理上的無序,不只表露出哈市相關部門管理上的缺失,也造成了哈市水上資源的流失。
記者了解到隨著首屆濕地節的臨近,哈市對于沿江碼頭的整治已經開始。目前,由哈市環境綜合整治辦牽頭,會同規劃、交通、水務、海事等8個部門出臺了整治方案,通過清理取締、規范維護、和并遷移和新建新設的做法,凈化并規范沿江容貌環境。
根據方案,哈市將清理取締沿江碼頭23處,規范保存和并遷移和新建新設碼頭44處(江南27處、江北17處)同時要求,各部門(區政府)細化責任分工,明確整治任務。同時,濕地節期間,碼頭的管理由哈市整治辦、哈市行政執法局、道里區政府等暫時代為管理。濕地節后,建議由哈市交通運輸局對沿江碼頭進行統一登記、審批,并負責日常監管和管理。
哈市政府一位負責人認為,哈市整治沿江碼頭已經刻不容緩,但是整治不是簡單的取締、遷移,而是要科學合理布局。同時,要建立起長效的管理機制,確保整治后能臨時堅持規范有序不反彈。使沿江環境為濕地旅游添彩,把濕地旅游打造成哈爾濱的亮麗品牌。編輯: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