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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河南四季春園林藝術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林來說,2018年是個收獲滿滿的好年景———苗木銷售創下新高,僅‘四季春1號’就實現銷售收入8000余萬元;由于業績突出,張林還在前不久被科技部授予“國家農業農村創業導師”稱號。
日前,在采訪張林的過程中,他給記者看了一份“‘四季春1號’工程苗生產合作協議”范本,記者繼而了解到,張林開始組建‘四季春1號’產業聯盟。這個聯盟是什么樣子?將進行怎樣的商業運作?
記者:什么是‘四季春1號’產業聯盟?
張林:‘四季春1號’產業聯盟是河南四季春園林藝術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發起創建的,是基于“新品種”、“新技術”、“新營銷”三新體系的園林企業商業聯合體。聯盟旨在把最好的品種種出最好的品質,賣上最好的價錢,以聯盟形式共享專利品種與生產技術、合作生產、聯合銷售、協同發展。目前已有幾家企業加入聯盟。
記者:為何要發起成立這個產業聯盟?成立的基礎是什么?
張林:‘四季春1號’上市三年來在工程苗銷售上始終處于供不應求的狀態,胸徑15厘米工程苗在每株2.5萬元的售價下依然保有旺盛銷路。根據近些年來的精品苗行情可以預見,中國各地區的城市建設對觀花大喬木的需求量會越來越大,而民族企業自主研發的鄉土樹種新品種將會替代外來進口品種成為新的主流。聯盟成立后將投入大量的資金與精力進行‘四季春1號’的產品推廣,使其更快速被國內各大城市景觀設計院園林設計師所熟識,保障其在城市園林綠化項目中被廣泛且持續地設計與應用。
‘四季春1號’(Cercisglabra‘Si鄄
jichun1’)是四季春園林歷時15年研發得來的植物新品種,于2014年取得《植物新品種權證書》,是全球首個巨紫荊園藝品種,也是當下唯一一個在城市綠化項目中成功應用的巨紫荊品種。目前已在全國20多個省市推廣應用,多數作為行道樹栽植,用量較大,需求旺盛。
‘四季春1號’的突出優勢有以下幾點:1.受新品種權保護;2.是北方罕見的觀花大喬木,花色玫紅,艷麗喜慶;3.花期長達27±3天,較其他觀花喬木更具觀賞優勢;4.抗逆性強,耐鹽堿,抗病蟲,抗風,適應范圍廣泛,在我國北京及以南大部分地區均能種植。
基于該苗木品種的本身優勢,加上新品種權保護下的全國存量閾值,再加上大企業間的聯合推廣互相銷售,以及聯盟的綜合影響力,可以奠定‘四季春1號’廣闊的發展前景。
記者:哪類企業有資格加入聯盟?
張林:“四季春1號”上市后反響強烈,為保護品種權益,控制擴繁量,四季春園林始終堅持對外只售胸徑6厘米以上的工程苗,不售種苗,以此來保障該品種的良性發展、長久發展。隨著國內精品工程苗需求量的不斷擴大,城市群布局逐步成型,按區域規劃苗圃成為大型苗企發展的必經之路,‘四季春1號’產業聯盟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的。聯盟強調的是強強聯合,而強強聯合指的是強者和強者互相結合,因此,加盟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實力,并且在當地有較大的影響力。聯盟將堅持貫徹“不求多而求精”的原則做好成員招募工作。
加盟企業需至少具備以下幾個條件:1.至少有30畝至100畝土地可用于‘四季春1號’苗木栽植;2.至少有70萬元至100萬元的啟動資金;3.有完善的經營管理及生產技術團隊;4.具備獨立承攬園林綠化工程的能力。
記者:具體是什么樣的合作模式?
張林:合作的主要流程如下:1.雙方達成共識后簽訂《‘四季春1號’工程苗生產合作協議》。
2.聯盟為加盟企業提供‘四季春1號’種苗,同時收取總價款的50%作為成本回收,其余50%作為對加盟企業的投資資本金,投資回報以收回部分工程苗的方式兌現,收回比例最高不超過25%。
3.聯盟為加盟企業提供專業的技術指導,協助其完成苗木定植、培養及出圃等流程。
4.加盟企業享受‘四季春1號’新品種保護維權成功的收益權,維權行為保障加盟企業在本區域的品種獨有性。
5.加盟企業將種苗培養成工程苗后,如有銷售困難的,聯盟將協助其完成銷售。
記者:合作周期是多久?
張林:合作周期從簽訂協議之日起,到加盟企業培養的工程苗全部銷售完畢止,周期最少為5年。
記者:培養成材的工程苗如何銷售?
張林:聯盟成員均需按照全國統一售價進行銷售。采用聯合銷售的方式,成員間可互相銷售彼此的苗木產品,但需按統一價下調30%結算。產品相關的宣傳頁源文件、工程案例資料、認證證書、榮譽資質等,聯盟成員共享。
聯盟將創建聯盟官微與官網,為各地區的加盟企業進行長期宣傳。在項目合作時就近調苗,最大限度地發揮聯盟成員的區位優勢,節省運輸成本。苗木出圃時,聯盟將為加盟企業出具《‘四季春1號’品種與質量認證證書》,并為出圃苗木配備專業的防偽標牌。
記者:聯盟會吸收多少企業加盟?
張林:為避免同質化內部競爭,確保加盟企業合作區域范圍內的利益,原則上每個地市級城市最多招募3家加盟企業,同時根據不同城市的經濟實力與綠化工程量相應增加或減少加盟企業數量。
記者:加盟企業是否可以任意擴繁‘四季春1號’?
張林:加盟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繁殖‘四季春1號’,相關種苗由產權單位統一生產。
記者:什么是維權收益?
張林:‘四季春1號’于2014年6月27日取得《植物新品種權證書》,品種權期限為20年,在此期間,該品種的繁育、經營與銷售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處理品種權侵權案件時,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植物品種繁殖材料;貨值金額5萬元以上的,可處貨值金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貨值金額或者貨值金額5萬元以下的,根據情節輕重,可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
加盟企業在合作所在行政區內發現侵犯‘四季春1號’新品種權行為,主動維權且維權成功的,維權成果處罰金歸加盟企業所有,違法所得的繁殖材料及種苗需銷毀;在合作所在行政區以外發現侵權行為并積極參與維權工作的,可享受維權成果處罰金30%的收益權,違法所得的繁殖材料及種苗需銷毀。
記者:苗子養大了賣不掉怎么辦?
張林:聯盟在進行全國布局時,將認真估算市場容量,推向市場的種苗做到寧缺毋濫。布局完成后將最大限度地發揮聯盟優勢,合理調配全國資源,逐步提升聯盟的行業影響力,為加盟企業創造更多的精準需求。聯盟將與加盟企業持續合作,直到加盟企業全部約定產品售罄為止。
記者:對于“聯盟”未來,您有什么樣的愿景?
張林:“‘四季春1號’產業聯盟”這一新興的苗企聯合運作模式,其經營思路與利潤走勢對我國苗木行業未來多維發展具有諸多參考價值,也為總是被“該種什么品種”這類問題而困擾的苗企提供了一個穩妥且便捷的選擇。我國未來的苗木行業,必然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聯盟聯合、區域共贏”的,在這之前也必然要走一些從未走過的新路,嘗試一些從未嘗試過的方法,打破一些從未打破過的舊規則。路在腳下,走就是了。
希望多年以后,“‘四季春1號’產業聯盟”能成為我國苗木行業“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商業模式”。